青岛新闻网3月17日讯 为进一步防范疫情输入,加强外来人员管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中韩街道入境人员(中国籍或外籍)主动申报和监督举报的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拟由境外入中韩街道的人员,应由其本人、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三日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备。
二、境外入中韩街道人员到达后,必须在12小时内主动向社区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包括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接受检验检疫或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境外入中韩街道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进行十四天的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报告,根据要求到定点医院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
四、广大居民可通过拨打各社区电话或扫描二维码等方式,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对于虚报信息,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辖区居民若发现有关人员不主动申报或涉嫌逃避居家医学观察的,可向所在社区报告,也可拨打公开举报电话0532-58515616举报。
中韩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