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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九严禁”换届纪律 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2019-01-30 16:34 责任编辑:久久 来源:崂山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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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带头遵守“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坚决抵制借节日走亲访友、请客聚会等人情往来的名义实施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规违纪行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九严禁”换届纪律: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崂山区委组织部受理违反换届纪律举报平台

    举报电话:0532-88996159

    举报网址:http://laoshan12380.qingda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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